Sunday, July 7

歧視

寫這篇東西前掙扎過一番,是否要就這題目作表述,主要是想避免在文字中注入任何負能量,同時又考慮到有可能得失朋友。但衡量到開這個blog就是要為心靈覓得一休憩空間,把一些真實的感覺完整地過濾出來,所以還是決心完成這篇東西。

最近一班朋友聚會,席中有人提到教會對同性戀人士的態度。由於席中大都是基督教徒,對這題目有固定的立場,可謂見怪不怪,我也沒有打算插口。不過在旁邊靜聽,其中有些對話卻大有斟酌的餘地。友人說,對同性戀者沒有偏見,我不會比他們好,他們也不會比我壞,不過教會對同性戀有固定的立場,當同志要求受浸時就不會接納。她又補充,這好比有人要求加入教會,但卻表示,「我習慣偷竊,可以嗎?」。聽到這番說話感到很愕然,對這自稱「沒有偏見」的論調感到相當詫異。把別人的性傾向與偷竊(刑事罪行)相提並論,在平和語氣的包裝下凸顯出如利刃一般的歧見。

其實在日常生活中,歧視的例子比比皆是,並非一定涉及敏感話題,有時候更發生在生活瑣事上。

比方說,有朋友說只愛吃黑朱古力,本是個人喜好,無關痛癢。但據她的表述,愛吃牛奶朱古力的人缺乏賞味能力,加入牛奶後「朱古力唔似朱古力」。這樣說意義上就大有不同,把個人喜好凌駕於別人的喜好上,某程度上這也是一種歧視。

有朋友喜歡喝咖啡,說最近她的品味提昇了,喝咖啡再不用放糖。言下是她的品味比喝咖啡放糖的人高。對這種沒有客觀標準的個人喜好,說成是我比你強,就是一種潛在的歧視。

凡此種種,例子多不勝數。

下筆前,內心掙扎過,以上例子是否言者無心,過份地解讀一句隨口的說話呢?但經過反覆思量,仍是偏向於相信這種言論代表了一種漠視他人的傲慢態度,搞不好就變了歧視。如果沒有這種我強你弱、高下立見的意念,相信說出來的話就會平和一些,不會令人感到難受或不安。

寬厚待人,求同存異,相信是我們一生都要學習的功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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