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y 15

三「固」茅廬

年多前為了不願業主年年加租及想擁有比較固定的居所,終於決定置業。每個業主都可能經歷過有關樓房買賣的大大小小繁瑣事項,而且除非你很幸運買到一個連內籠都附合自己心意的單位,否則都要經歷裝修。

說起裝修,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故事,其中不少是吵架收場的不愉快事件。對我而言,最深刻的經歷倒不是與裝修師傅不咬弘(裝修總有錯漏,只要能及時修正錯誤就包容些好了,否則和人過不去就是和自己過不去),而是一場睡房修補外牆滲水的風波。

裝修期間,由於睡房窗台邊有明顯滲漏痕跡,管業處經檢視後認為是外牆磚結構問題,將由他們負責維修工程。同時又因窗台外窗邊膠老化,建議業主於同期妥託同一外判商進行維修,而費用則由業主負責云云。此事因在裝修施工期間進行,所以對住戶的影響輕微,裝修於兩個月後順利完成。

好景不常,在單位入伙個多月後已出現了第一次的漏水事件,而且正是在窗台邊曾施工位置。找管業處來看,為了更正確地了解漏水位置和原因,又再拖延了幾個月,直至一場十號風球,所有滲漏問題都一一現形,雨水沿窗台邊不斷滲到地面,情況慘烈!

經多次斡旋後,管業處應允負責第二次維修,但施工日期一拖再拖。經多次催促後,終於明白到原來管業處要求原來的承辦商負責所有維修費用,但外判認為他們只是沒有做好窗邊膠,至於外牆磚等問題則不屬於上次維修範圍,拒絕負責。為了追究損失,管業處與承辦商進行法律程序,而為了保留「證據」,所以不能同期找其它外判進行維修。

身為業主的我,知道真相後當然怒火中燒。因為大地產商旗下管理公司的訴訟問題,住戶成了犧牲品!經考慮後決定出投訴信,直達管理公司總部。一紙投訴信果然奏效,經多次周旋後(下省三百字)管理公司委託了另外一間承辦商去維修外牆磚,而原來的承辦商則負責更換上次沒有做好的窗邊膠。

當然在入伙後才再搭棚進行維修,過程就比裝修期間施工複雜得多。下此不表。

維修工程在去年十月完成。期間物業管理工程部的員工天天來監工做品質管理。拆棚的一天,心情豁然開朗,以為雨過天清!

但花無百日紅,最不想發生的事又再發生了。之前春季連場大雨,滲水問題不幸又再度發生。這次管理公司的反應比上一次快得多。經檢視後判斷為窗邊膠老化及太薄(!!),但「好消息」是外牆磚確認穩固不需要再修補了。要重做窗邊膠,當然要第三次搭棚。管業處說,這次會委託上次做磚的外判負責做窗邊膠,而上次回來「補鑊」做膠的外判則正式被列入黑名單了。

執筆之時,工程正進行中。家人和朋友對我家「三固茅廬」之舉表示驚訝。媽媽更說,這次做不好,連樓都賣掉算了!!!

忐忑中...


P.s. 5/22 補充:今天一場黑雨,可幸未見再有滲漏,希望從此走出陰霾••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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